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云南:出台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工作指引

时间:2025-01-24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报
  近日,云南在省级层面率先出台《云南省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准入原则、准入范围、准入程序等方面健全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长效机制。

  《工作指引》明确,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坚持事由法定、群众急需、工作必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村(社区)工作事项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包含云南省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和协助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其他事项全面实行准入制度。

  《工作指引》明确,履行职责事项,事项所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向省委社会工作部书面备案,省级层面调整时在清单中予以明确。协助服务事项,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涉及全省性事项,由所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委社会工作部申报,省委社会工作部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列入。州(市)、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参照省级做法,对上一级印发的“协助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增减,形成本级年度清单,并向上一级党委社会工作部事前报备。

  《工作指引》强调负面清单,对村(社区)不具有主体资格和专业资质,以及未经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事项,不得以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制度上墙等方式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转嫁村(社区)。同时明确,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可依法购买服务。

  《工作指引》的出台是云南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社会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统筹推动为基层减负提升服务效能的具体行动。通过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晰村(社区)权责,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加速推动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责任编辑:苏田 标签:社区治理,工作指引
精彩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