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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在疫情防控中推进志愿服务升级

时间:2020-05-1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华东理工大学 彭辉辉、刘稳风、吴昊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国家和社会各个领域常态治理带来了重大考验。面对疫情大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志愿者等真诚奉献、不辞辛劳,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成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志愿服务工作需要再审视再思考再出发,化疫情之危为发展之机,推进志愿服务升级,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中国志愿服务发展历程来看,之前标志性的大规模志愿服务多出现在大型赛会活动中。此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呈现出突发性、危险性、隔绝性等新特点,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全新挑战。由于疫情防控情境的特殊,给志愿服务也带来了深刻变化,表现出管理属地化、动员社会化、内容多样化等特征,大量志愿者接受线上发动、以个体形式就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从事社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辅助、生活用品配送、困难群众帮扶、特殊群体心理援助、复工复产指导等,服务面更广、服务场景更全、服务对象更多、参与程度更深。

  加快推进“后疫情时代”志愿服务升级,一是加快推进制度体系升级。健全的制度体系,是确保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的关键。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从顶层设计来看,国家层面志愿服务行政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但国家层面专门立法长期缺位,急需一部位阶更高的法律来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同时,要加强各部门和地方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形成宏观、中观、微观配套的志愿服务法律制度体系,为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规范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加快推进管理体制升级。进一步理顺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构筑顶层设计和各级联动体系。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落实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细化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统筹指导,民政部门负责行政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自推进的制度安排,明确各相关部门权利与义务,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志愿服务管理合力。针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应急志愿服务活动管理中人财物等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优化配置。

  三是加快推进工作平台升级。“互联网+”时代,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升级,整合优化志愿服务开展和管理流程,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等志愿服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要着力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广泛使用,加快平台融合对接,协调推动民政部门和文明办、教育、卫生、文化等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志愿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跨系统共享应用,为优化志愿服务管理方式、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提供保障。

  四是加快推进志愿文化升级。此次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人数之多、服务时间之长、服务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均是创纪录的,让志愿文化再次得到广泛传播。要广泛宣传一线医务工作者、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为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阳光计划”项目“互联网+背景下上海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研究——基于组织效能提升的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YG39)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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